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

銅鑼灣時代廣場佔用公共空間

1 甚麼事件?
銅鑼灣時代廣場佔用公共空間,並收取租金等利益,引起市民不滿。

2 與哪一個課題有關?
今日香港

3 事件撮要
九龍倉集團在十五年間一直違犯契約,私自佔用市民的公共空間,還用來牟利。市民在廣場休憩地方閒坐一會,亦立刻被廣場保安員請走;被揭發後卻狡辯,沒有半點愧疚。市民在多年中毫不清楚此事,政府應公開譴責時代廣場,否則難平眾怒。

4作者對事件的立場/看法是甚麼?
政府於這麼多年中,不可能不知情,市民不知情被欺騙亦不奇怪,但屋宇署負責批准發展商出租事宜,沒理由不知此問題,政府應檢討有關問題。

5作者的理由及理據是甚麼?
一.銅鑼灣時代廣場違反讓公眾通過及休憩的原則,市民閒坐一會亦會被保安請走。

二.銅鑼灣時代廣場收取「契約」規限以外的費用,令公司從中圖利,一日的租用成本可高達十萬。

三.銅鑼灣時代廣場發言人沒有愧疚,被擋揭發後還狡辯說是無心之失。另外,事件發生這麼久,政府卻不清楚。

6你同意作者對事件的看法嗎? 提出你的理由及理據。
我同意作者對事件的看法,契約內指公司必須提供空間作公共用途,但卻用成私人用途,請走正在使用公共地方的市民,簡直是無理,奪取大眾使用公共地方的權力,很過份。其公司及公司負責人必定要被公開譴責來才可以平息民憤。

7.就事件提出你認為值得問的問題。
-政府對市民許下很多承諾,卻又常做出讓市民失望的事,政府需檢討的事應怎改善,如何挽回市民對政府的信心?

-
政府為避免發生同樣事情,該做些甚麼預防?該怎樣管理?

-
發生事情才被揭發,政府不懂自動做事檢查,要等發生才做事補救,納稅人的金錢像是花在多餘資源一樣,政府是否要先面對此問題和負上責任?不要白拿工資,令別人認為政府值得給予支助。

建議

現以香港人身份,以可持續發展及4R為重心,提出三個具體建議給市建局,作為利東街發展的參考。

我建議市區重建局在決定重建計劃之前,需要先了解當地獨特的特色和文化,才可重建一個與當地相同的特色與文化。另外亦應了解居民的訴求,尋找安撫居民的方法,盡即使不能達到居民的訴求,亦已表達出對居民的關心。除此之外,一個成功的重建建築是應該包涵4R,重建復修之外還應注重市區保育。重建後的店舖位置價錢很高,重建前的店舖東主難以負擔,不能回到當初的地方重業,能負擔得就只有大型企業。建議保留一些有特色及具歷史價值的建築,租金便宜亦有特色,適合各種企業,重建前的店舖東主優先,容易營造以前當區的感覺。重回以前,回復從前的人流,亦有可能增加人流,促進旅遊業。

角色三:文化保育人士

反思問題:文化保育人士為甚麼反對利東街重建計劃?

原因一:
「喜帖街」的特色是與婚嫁有關的請帖印刷,但「姻園」推銷的「傳統婚俗文化」至「一條龍式的婚姻服務」,重建後根本沒有利東街的特色,利東街便從此成為歷史,香港亦再消失一個具有獨特特色的地區。

原因二:
利東街以及灣仔一帶除了以印刷喜帖聞名之外,其實沒有其他任何值得誇耀的婚嫁配套服務,更不消談傳統婚姻文化的特色了。所以「姻園」推銷的「傳統婚俗文化」至「一條龍式的婚姻服務」與利東街是兩回事。

原因三:
利東街真正有趣的地方是許多商舖保存了前店後廠的小作坊傳統,除了請帖,他們還承辦各式印刷品。反觀「姻園」的構思則是排除了小作坊小工廠的生產程序,只不過是一個以消費為主的場所罷了。

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